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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6 10:00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12-27
因工作需要,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5名,主要从事巡逻防控、维稳处突、专业技术类工作。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一线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1日至2005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专业技术类警务辅助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2月21日至2005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班次;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文身,无精神病史;
6.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本人或直系亲属正在经营与公安机关管理有关的场所行业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2.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一。
三、报名方式
招聘简章、计划职位、资格条件、开考通知等信息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途径查询:淮安区警方。
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自行下载报名表并填写完整),登记表后附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应聘者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附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军人证明、各类技术职称证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电子版各一份。
所有报名材料合并为一份Word文档发至报名邮箱:1993942717@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例:报名巡特警张三)。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多次报名或填多个岗位的,均以首个为准。
报名表详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1日---12月27日
联系电话:0517-85840103、0517-80340103(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五、笔试
1.报名审查通过人员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测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
4.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试
1.笔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
2.体能测试项目:纵跳摸高(需达标)、100米跑(占40%)、俯卧撑(占30%)、立定跳远(占30%)。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20%,四个项目全部合格即为达标,单个项目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其他项目测试;所有项目测评达标以上成绩通过折算计入总成绩,任一项不达标即为不合格。全部合格的,方能进入面试,测试项目合格标准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
4.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1.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体测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
3.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公安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本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2.政审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到指定岗位工作;
3.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资待遇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岗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参照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同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同等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坚决杜绝不正之风,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7)80340043。
为了方便联系,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建立辅警招聘QQ群(490359153),请考生自行实名添加。关于辅警招聘相关通知将在QQ群同步提醒,正式通知以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请及时关注。
【体能测试要求】
1.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其他与测试无关的物品进入体能测试场地(饮用水除外)。
2.考生需穿着适合体能测试的运动鞋和服装。测试前做好充分热身准备,尽量避免在测试中受伤。
3.考生在测试现场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测试资格。
4.考生须根据本人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若因身体健康原因或患有器质性疾病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可以选择放弃参加体能测试,若因本人原因发生人身意外,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过程中,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可以随时退出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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